南韓第二宗慰安婦受害人向日本索償案 被判敗訴
04月21日
據南韓聯合通訊社報道,韓國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十五庭周三早上駁回原訴人李容洙等慰安婦受害人和金福童、郭藝南(以上皆為譯音)等已故慰安婦受害人及其家屬等20人所提出的索償訴訟。這意味着,她們所提出的,不符合訴訟條件。法庭認為,日本享有國家主權豁免,不受韓國法院管轄。
不過,今年1月,首都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審理第一宗慰安婦受害人和家屬所提出的同類訴訟時,卻裁定原訴人勝訴,下令日本政府向每名受害人賠償1億韓圜(約68.6萬港元)。兩宗訴訟的裁決結果形成強烈對照。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表示,留意到兩宗訴訟的裁決截然不同。在閱讀過詳細判詞之前,他不會發表評論。他指出:「對上一宗訴訟的裁決明顯違反國際法。日本繼續強烈要求南韓採取適當步驟,糾正這種情況。」
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形容早上的裁決結果令人感到失望,無法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及大戰期間這種奴役制度下的生存者和她們的家人伸張正義。
其中一名原訴人、92歲的李容洙在法庭外對記者說:「不管裁決如何,我們都會向國際刑事法庭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