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廚師前年荃灣「三罷」堵路及藏雷射筆罪成 准保等候上訴
04月21日
報稱廚師的被告甄偉安(50歲),被控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嘴道239號外,陳列或留下路障;以及管有3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黃士翔裁判官裁決時指,本案的爭議點為被告有沒有造成阻礙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對於辯方質疑拘捕警員王栢軒在作供時,提出了許多在記事冊中沒有提及的細節,包括當時的交通情況等,黃官指王並非以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拘捕被告,沒有詳細提及亦不足為奇。另被告稱當日被制服時遭警員棍打,由於他未能提供任何醫生報告證明該些傷勢在何時及為何引致,故不能確定與本案有關。
黃官續指,當日約有50多人在沙咀道集結,他們的行為顯而易見對交通造成影響。而被告是集結人群中的一人,他必然知道他們意圖以聚集方式造成阻塞。另當日示威人群高聲叫囂及指罵警員,明顯非以和平方式表達訴求。而被告身在其中,將三支雷射筆藏於可隨便取出的前褲袋中,唯一合理推論為意圖用作傷害他人,終裁定其兩罪成。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