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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於民主派「818」案判刑後,《華爾街日報》編輯委員會撰文評論指9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李柱銘及黎智英因公開挑戰中央政府而遭法庭判囚8至18個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發信回應編輯指案中法官做法完全依照應有程序,評論如忽略了本港司法程序均顯得貧乏不足,又批評言論影射法庭受壓下作出裁決,有識之士均無法得出相同結論,與負責任的傳媒工作絕不相稱。

鄭若驊信中指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亦獲香港政府尊重,但並非絕對及毫無制約,2005時終審法院已裁定《公安條例》合憲,警方做法亦採取了必要措施平衡公眾秩序及個人言論集會自由。香港司法獨立建基於穩健基礎,包括法官終身制、判決無法律後果及不設旋轉門制度,法官任命依據其專業決定,不設政治審查。

鄭若驊續指「818」案中法官做法完全依照應有程序,於庭上公開解釋了裁決理由及判刑原則,任何評論如忽略了本港司法程序均顯得貧乏不足。言論影射法庭受壓下作出裁決以左右大眾,有識之士均無法得出相同結論,與負責任的傳媒工作絕不相稱,亦公然不尊重法治。鄭若驊重申無論其政經地位,無人可凌駕法律。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