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修改選舉制度的法案委員會繼續開會,政府提出若有立法會地區直選中候選人,在競選期間去世或喪失參選資格,選舉程序就會終止,相關選區其餘候選人都不會獲發選舉開支;另一方面,若果有候選人在點票程序後,去世或喪失參選資格,政府就會向候選人發還選舉開支。

民建聯張國鈞質疑,政府以點票程序作為「分水嶺」,只是看候選人「好唔好彩」去判斷能否獲發資助。政府解釋,這是因為選舉開支資助的計算方式,與候選人得票數字掛勾;至於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方面,若果有參選人去世或喪失資格,無論選舉程序去到哪一個階段,工作都不會受影響。

熱血公民鄭松泰希望政府釐清,條例草案會否列明候選人若牽涉《港區國安法》被調查或起訴,政府將不會支付任何選舉開支。當局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