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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去年製作涉元朗「721」事件節目時就車牌查冊,昨被判2項虛假陳述罪罪成罰款6000元。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不少記者對裁決感到傷心,心情沉重,相信在環境不明朗下,記者會減少甚至停止車牌查冊。

楊健興指記者為追求真相,鍥而不捨,今次案件成為首宗記者因查車牌而入罪個案,對新聞工作者來說有很大衝擊。他相信不少傳媒在環境不明朗下會減少車牌查冊,憂慮過往曾為報道而查冊的傳媒也可能要付上代價。

楊重申查冊在新聞界為常見做法,惟此案聆訊過程中法庭沒有指出蔡玉玲透過查冊取得資料有侵犯私隱,查冊對事主也沒造成影響。而在禁止查閱選民登記冊的司法覆核中,上訴庭裁定准許記者查閱,反映法庭認同新聞報道是一個選項,車輛查冊應增「新聞用途」選項。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運輸署難以印證個別人士是否符合新聞工作用途而申請查冊,除非修改相關法例,如考慮由傳媒機構本身或高層申請採訪查冊,可能較有公信力,否則記者現已無法再進行車輛查冊。他稱既然現時已成為法例,傳媒應當尊重,沒有特權,外界應思考如何找到平衡點,否則只高呼「新聞自由已死」等誇張口號無助解決問題。但他承認目前社會氣氛比以前困難,尤其經過反修例事件,人人皆可當記者,料要特區政府改變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