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環保署一名員工被指未妥當簽署公務員的效忠聲明文件而遭停職,被禁止進入辦公室。事主表示,因家門匙遺在辦公室內,有家歸不得,已在灣仔辦公室附近的街頭露宿兩日。

事主胡先生在職工盟幹事陪同下,今早9時半左右回到位於合和中心的辦公室準備取回包括門匙在內的私人物品,但職員以等候上司和等候新聞處人員為由,至早上10時半仍拒絕他入內。

任職公務員逾30年的胡先生,4月12日收停職信件,並於4月20日收到徐姓副署長禁入辦公室的口頭通知。

由於家門鑰匙及高血壓藥物均留於辦公室內,在無法取回鑰匙下,胡先生聲稱流連街頭兩日,在辦公室附近露宿,他今早在職工盟幹事曾紀南陪同下,返回辦公室希望取回私人物品。

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瑞安早上約10時40分步出辦公室向傳媒表示,早於4月12日已給予胡先生一天時間執拾個人物品,但物件太多,會安排將未整理好的物品送往胡先生家中。

胡先生則指李瑞安所言不盡不實,他在4月20日前都能自由進出辦公室。對於部門表示將其個人物品送回他家的決定,他亦曾以短訊形式表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