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延長暫緩發出公屋遷出通知書措施
04月23日
房屋委員會宣布,在本月至9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果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在疫情之下,為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房委會已在去年5月至10月採取臨時措施,暫緩向成功申請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因應疫情對經濟環境的持續影響,房委會去年11月將這項措施延長至今年3月。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計劃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在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4分之1租金,為期兩年。
房委會發言人指,房委會每兩年覆檢租援受助人的資格,以決定是否繼續批出租援。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發言人強調,房委會亦會作抽樣調查,以防止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