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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繼續審議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政府擬修改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建議訂明「指明人士」,即限傳媒、政黨以及候選人可以查閱選民登記冊。議員謝偉俊擔心當中存在漏洞,出現「疑似政黨」,促政府收緊「政黨」定義。

謝偉俊在會上表示,條文中「政黨」的定義太闊,包括曾公開宣布有意在下個選舉安排人參選即可,擔心會造成漏洞,出現「疑似政黨」,擔心有人濫用查閱選民登記冊,令所謂收緊查閱變成「虛招」 。

廖長江則關注傳媒資格問題,詢問當局,傳媒只限在政府新聞處系統登記的相關程序是否嚴謹。當局回應指,就政黨的定義,是考慮到部分以往無參選的政團,他們接觸選民的權利,要取得平衡,已經盡量收窄。當局強調,若該類人士要查閱選民登記冊,需要交身份證明文件和簽署聲明,現時法例已有規管相關行為。

另外,當局指出,目前有約200至300間傳媒登記政府新聞發布系統,包括約30間網媒,若發現有傳媒作出濫用行為,可以取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