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指電動車佔政府車輛不足4% 較2016年減32%
04月28日
報道指,審計署審查了2016至2020年期間政府車隊中電動車輛的數目,留意到政府使用電動車輛的比率仍然偏低,在政府車輛中只佔不足4%。電動車輛的數目由2016年12月31日的249輛,減至2020年12月31日的169輛,減少了32%(80輛)。報告建議,物流署需要留意在採購政府車輛的新規定下,決策局/部門以電動車輛作為增添/更換車輛的情況。物流署也應繼續研究市場上有否供應完全符合決策局/部門運作需要的合適電動車輛。審計署建議,要留意以電動車作為增添或更換車的情況,及研究市場上有否供應符合運作需要的合適電動車,同時要縮短車輛採購時間。
物流署回應指,電動車輛數目有所減少,主要因為有部門於2016年及2018年發生涉及2輛電動電單車的火警,令該部門對電動電單車的電池產生疑慮,最終以非電動車輛取代了一批已屆經濟年限的電動電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