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報告顯示 漁護署無記錄查驗貨物比例逾10萬次 04月28日 列印 審計署報告指漁護署過去5年間沒有記錄查驗貨物比例逾10萬次。資料圖片 審計署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揭露漁護署進出口科和瀕危物種保護科,在2016至2020年期間,超過10.3萬次無在執法系統中,記錄查驗進出口貨物的比例,抽樣查驗的操作手冊亦無詳細指引。審計署抽查其中25份由瀕危物種保護科人員撰寫的查驗報告,發現有9份沒有在限期內提交。 《報告》建議漁護署應繼續探討採用可用於快速鑑定列明物種的技術,並適時更新巡查店舖的名單,以及改善正在調查及檢控個案的管理資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