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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在39票贊成、2票反對下,三讀通過《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提出修訂入境處在處理酷刑聲請及上訴委員會的程序,亦提出賦權保安局局長,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抵港前,向入境處通報乘客資料,同時授權入境處要求航空公司,禁止運載個別人士登機來港。

在記名表決中,只有熱血公民鄭松泰及醫學界陳沛然投反對票。

民建聯葛珮帆發言指,「假難民」問題困擾本港多年,每年花費大量公帑及人力,申請個案不斷累積,亦影響司法機構運作,同時衍生不少治安問題,有必要加快審批速度,要求不合資格的申請人士盡快離港。

對於條例賦權入境處長可以要求運輸工具禁止運載指定乘客,民主派質疑會牴觸市民的出入境自由。有人將條例形容為「鎖港條例」,製造恐慌,是利用抹黑《逃犯條例》修訂的套路,煽動市民仇中、仇政府,目的在於製造恐慌,稱《基本法》已保障港人出入境自由。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稱,政府已多次表明修例只針對入境香港的航班及旅客,並非針對出境。他表示,一方面有人聲稱受到政治迫害,而力爭留在本港,同時又有少部分人,聲稱在香港受到政治迫害而「逃亡」到外國,形容他們甘願淪為港人版本的「假難民」。

保安局長李家超亦回應民主派的批評是不符事實,質疑有人以煽動情緒的言語及標籤,蠱惑人心,當局已經多次發聲明譴責及澄清,強調香港市民的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亦已經確定今次修例符合《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

李家超表示,政府日後需另行制訂附屬法例,訂明適用於修訂的航班,屆時會列明只適用於前往香港的航機。

建立時間 16:01
修改時間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