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18」非法集結案,有3名法律界人士被定罪,包括大律師李柱銘及吳靄儀,以及律師何俊仁。據報指,大律師公會正就定罪,對李柱銘及吳靄儀進行調查;若被裁定專業失當,最嚴重處分為永久吊銷執業資格。

李柱銘及吳靄儀在案件中,分別被判入獄11個月及12個月,兩人均獲緩刑。有傳媒報道指,大律師公會稱執行委員會關注兩人的定罪,並正對他們進行調查,執行委員會主席為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不過在有結果前不會公布任何細節。

根據大律師公會網頁資料,若大律師違反《行為守則》,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將投訴轉介至獨立運作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研訊,成員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若大律師被裁定專業失當,審裁組有權頒布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其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