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經濟拮据獵野鴿煲「鴿仔湯」果腹 七旬男釋囚認虐畜判緩刑
04月28日
案情指,去年11月17日有市民在長沙灣地鐵站外目擊到被告一手握著正在掙扎的鴿子,另一手則手持拳頭大小的石頭,遂喝止被告惟不果,被告2分鐘後才放開鴿子並離去,目擊者拍下片段上載網絡後,事件輾轉報警處理,被告被列作通緝人士。至今年3月3日巡警發現被告在鳳德邨內花槽旁邊形跡可疑,從環保袋內拿出一塊石頭突然投向花槽,一些鳥兒馬上從花槽飛走。警員上前截停並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準備了6塊石頭投擲野鴿以「煲鴿子湯」食用。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獄後經濟拮据,任職清潔工月入僅約2000至5000元,劏房租金已佔去收入當中一半,致三餐不繼。被告不願藉搶劫維生,故以野生動物果腹。辯方續指兩次事件均無導致任何鴿子受傷,希望法庭寬大處理。嚴官判刑時認為本案有助被告理解現今社會對動物權益的看法,又告誡被告日後要與動物好好相處。
70歲被告鄧創樹承認於2020年11月17日,在長沙灣地鐵站A1出口外,企圖殘酷惡待鴿子,導致該些鴿子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及於2021年3月3日,在黃大仙鳳德邨斑鳳樓外,企圖殘酷惡待鴿子,導致該些鴿子承受不必要的痛苦。據悉被告因干犯謀殺罪入獄。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