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惡妻深夜押小三到墳場毆打 逼半裸企足半個鐘捱告
04月29日
判決指,白女因認為丈夫劉男與廖姓小三有染,去年11月11日深夜11時許白女單獨騎車前往廖女住處,白女一見廖女無名火起,伸手猛力拉扯其頭髮,將她押上車載往公墓,再徒手暴打廖女,隨後強行脫去廖女上衣、內衣,使其裸露上身在墳場「罰企」吹風,約30分鐘後,白女覺怒氣漸消,才同意放過廖女讓其自行走路回家。
廖女自行前往醫院驗傷,並對白女提出控訴,部分傷害罪2人達成和解,廖女撤告,因此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而白女逼其半裸企足半個鐘,檢方調查按妨害自由提告。法院念在被告沒有案底、認罪態度良好相信沒有再犯嫌疑,最終判白女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即以金錢代替被告被判處的有期徒刑)並緩刑2年,但要向公庫支付1萬台幣(約28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