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19歲學生背囊藏2支扳手表證成立 續准保釋
04月29日
警員胡景輝憶述前年11月18日早上7時半當值,偕小隊成員於連接理工大學Z座的行人隧道外設立防線,自己站在天橋上升降機平台戒備,觀察隧道出入口。上午約9時許,胡看見3名可疑男子包括被告從10米外隧道跑出,其中被告戴深色面巾,穿黑色T恤,背黑色啡邊背囊。胡於天橋上喝停3人,命小隊一同追捕,然後見到3人蹲下拾起碎石向警員投擲,胡警告不果,遂先後向3人附近地下發射2枚橡膠子彈。3人隨即分向不同方向逃跑,被告沿路軌走向何文田,另外2人分別沿山坡走向康莊道及跑回隧道,被告和跑山坡男先後丢棄背囊。胡後來在樓梯底截停被告,期間被告曾經有10秒離開胡視線,胡於9時15分拘捕被告,並拾回相距5米的2個背囊。胡在黑色啡邊背囊中搜出頭巾、口罩、面罩2支涉案扳手及打火機等。呈堂證物可見,銀色扭力扳手約手指般長,銀色六角匙扳手則約手掌般長。
辯方盤問時質疑案發時胡站在樓梯頂,視線根本未能看見被告,作供指在站在升降機平台只為掩飾事實,辯方又指胡未曾看見被告丢棄背囊,胡均否認。辯方又引述胡記事冊紀錄指當時3人拾起雜物,而非碎石,胡解釋因當時倉促匆忙,故後來在口供補充。胡又同意當時3人站立在原地等待警員發射橡膠子彈,胡認為3人當時未有定奪走向何方。胡最後同意涉案扳手體積不大。
被告鍾家軒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康莊道近漆咸道南交界行人隧道KS30出口,管有1支銀色扭力扳手及1支銀色六角匙扳手。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