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29日)落案起訴一名深水埗住宅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前司庫,控告他涉嫌偽稱聘用一名兼職文員,詐騙法團支付服務費長達接近14年,涉款共約16萬5千元。被告准保釋,將於下星期一(5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譚炳煥,79歲,長沙大樓法團前司庫,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3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26日期間,向長沙大樓法團偽稱一名兼職文員受聘提供秘書服務,及須每月向該文員支付秘書費1千元,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法團批出有關每月秘書費款項,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該法團蒙受不利。

據報該法團於接近14年間支付秘書費共約16萬5千元。

長沙大樓法團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