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入境處斥亂批評損形象 審計署:應避免公開反駁結果
04月29日
審計署表示,根據政府《財務通告第2/2020號》的規定,政府帳目委員會與政府均同意,在報告書提交立法會省覽至進行公開聆訊的一段期間,雙方應盡量避免公開爭辯委員會會進一步調查的事項,以確保委員會能在公平情況下順利進行公開聆訊。為此,不論是有關的局長、部門首長和/或公共機構主管,還是他們的屬下人員,都應避免公開反駁報告書所載的審計結果。
審計署續指,為遵從有關規定,審計署現時不公開評論有關該審計報告書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