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幹事謝寄安前年6月9日反修例大遊行當日,疑跨過警方封鎖線「好似揸住美式足球咁」衝向警長,令他跌倒擦傷,被控一項襲警罪。劉綺雲裁判官今在東區法院裁定謝罪名成立,指被告稱當日彎下身只是為了拾眼鏡的說法不可信,明顯是堆砌出來的藉口。案件押後至5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還押候判。

劉官裁決時直指,被告謝寄安的供詞不可信亦不可靠,有多處不合理的地方。如謝聲稱當日他的眼鏡遭警員掃跌在地,所以看不清楚附近是否有5個人,卻又說他能清楚看到眼鏡在哪。劉官質疑在此情況下,謝應叫周圍的人讓路,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以免眼鏡遭踩碎,直指其說法是堆砌出來的藉口,不是真話。

劉官續指,若謝當日真的如他所言只是彎腰拾眼鏡,不涉及逃走及反抗的行為。警員沒有必要如此用力,用一個危害自己的動作,導致兩人雙雙倒地。至於警員的胸口當時沒有感到痛楚,劉官認為警員當刻的注意力可能集中在擦傷的手肘中,加上其胸前有記事冊等裝備阻隔,胸口亦有可能沒有感到痛楚。

對於辯方質疑警員沒有大叫「襲警」,劉官指事發突然,且很快就有其他警員上前協助制服被告,事情迅速受控,警員未來得及反應亦不足為奇。劉官最終認為謝是有意圖、蓄意襲警,故裁定其罪成。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