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報道指,內地政府準備就騰訊涉及壟斷行為,處以最少100億元人民幣(約120億港元)罰款。

《路透社》引述兩名消息人士指,騰訊因未適當匯報過去的收購和投資,特別是音樂、串流媒體等業務所涉反競爭行為,違反壟斷審查而受處罰,每項違規罰款最高為 50 萬元人民幣。此外,騰訊亦被指在其他行業行為涉及壟斷行為。

報道引述分別的4 名消息人士均指出,當局調查關注到 2018 年底分拆並在美國上市的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消息人士表示,監管當局已通知騰訊,將對其處以罰款,放棄專有音樂權利,甚至可能被迫出售 2016 年所收購的酷我和酷狗音樂應用程式。

騰訊今次罰款金額,仍遠低於月初對阿里巴巴開出的182.28億元人民幣(約218億港元) 巨額罰款。報道引述其中一名知情人士指,中國監管機構認為騰訊非為反壟斷的最大目標,但既然反壟斷行動正在進行中,便不可能不懲罰騰訊。

不過,其中一位知情人士稱,作為騰訊核心業務的網上遊戲和微信,可能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