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指保障公眾健康而合理地需要作出防疫限制不屬歧視
05月03日
平機會強調,若有關的防疫或抗疫措施或安排是基於保障公眾健康目的而合理地需要作出,在《殘疾歧視條例》第61條下可獲得豁免。政府已解釋強制外籍家庭傭工進行檢測的理由,而平機會過往聲明亦詳細闡釋反歧視法例的內容。
平機會解釋,雖然《殘疾歧視條例》保障市民不會基於過去、現在、將來可能存在的或被認為存在的殘疾,包括新冠肺炎又稱2019冠狀病毒病,而受到歧視,但條例第 61 條亦訂明,若某人的殘疾屬任何傳染病,包括《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所列的傳染病例如2019 冠狀病毒病,及有關歧視作為是為了保護公眾健康,屬「合理地需要的」,即使另一人歧視該名殘疾人士,條例並不適用,即有關的歧視行為不屬違法。
平機會呼籲,社會現在最需要的是團結一致,對抗病毒。防疫和抗疫措施必須在合理和必要的基礎下作出,避免標籤化任何群體。
亞洲移居人士聯盟今日到平機會投訴,質疑政府只要求外傭檢測及續約前要求接種新冠疫苗是歧視外傭,又認為指外傭有較高感染風險的說法沒有科學根據,要求平機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