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婦與夫爭執熱水淋子女出氣判囚2年半 官斥違反誠信判刑須阻嚇
05月04日
勞官判刑時指,被告作為X的主要照顧者及母親,在理應對孩子而言最安全的家中,只因X食飯慢而威脅將熱水淋在X身上。在X因被熱水淋到而痛苦萬分時,被告的反應竟是嘲笑兒子為鍾無豔,可見其根本沒有悔意。勞官直斥被告違反誠信,本案為普通襲擊罪中最為嚴重的個案。
另在上述事件發生後兩日,被告再度以熱水襲擊X和Y,可見她對兒女的襲擊是具持續性的。被告當日因與丈夫在電話發生爭執,而將怒氣發洩在孩子身上。雖然被告沒有預謀,但她在正式施襲前,先是裝了兩杯熱水,然後再啟動與丈夫的視像通話,可見其絕非一時衝突犯案。且X臉上仍有兩日前被淋熱水所留下的傷痕,但被告仍再度先後兩次用熱水淋向X,之後更用熱水沖洗傷口,導致X的下背部出現20乘20厘米二級燙傷。勞官指出,如果這些傷口所留下的黑色傷痕未能完全散去,在X長大後必然會對其自尊造成嚴重傷害。
另針對Y的襲擊,被告早於2017年已曾因訓練還有讀寫障礙的Y說話,而導致其兩邊面頰瘀傷,最終經過會議討論後,對X頒布了保護令,轉為其外婆照顧數月。另於2019年,X因燙傷入住兒童醫院,發現其身上有多處燙傷的傷痕。X在住院時報稱,母親在不開心時會用熱水倒在她的肚上、右臂等地方,但均無接受醫生診斷。而該次事件最終被定斷為高風險,但冇證據顯示為兒童虐待,最終不了了之。
勞官直斥被告行為惡毒,常人都未必會如此襲擊他人,更何況是自己的女兒。若然Y當日未能保護自己,其傷勢必然更加嚴重,或許會導致他的眼睛、身體、面部毁容。而對於女孩而言,外貌對其自尊及自信的形成有很大的影響。
勞官指出時至今日,兩名受害人仍然非常保護他們的母親,不願表露內心的感受及其受到的傷害,甚至說「母親從來不會生氣」。相反,縱使被告自言感到十分後悔,但在自撰的三頁求情信中,被告只提及她為家庭盡心盡力付出、其所承受的壓力、丈夫的不足及與孩子分開之苦,卻從未提及對孩子傷勢的關心。另被告在會見多名心理及精神料醫生時,均沒有說出事情真相,可見其悔意有恨,最終判其囚2年6個月。
勞官最後指出,孩子是社會上最脆弱的一群,需要社會上所有人的保護,並感謝被告鄰居當日施以援手,將事件顯露在大家眼前。相反,傷者的父親當日在場,卻沒有盡責去保護他的孩子,事後亦沒有帶他們到醫院治療。勞官警告他日後若然未能盡保護孩子的責任,有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
37歲女被告L.S.Y,分別被控於2020年2月10至12日,在家中襲擊兒子X、令X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企圖傷害女兒Y。
法庭記者:劉安琪
建立時間:17:00
更新時間: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