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民陣涉違社團條例,要求民陣在9日內交代一系列資料,包括未有註冊社團的原因、過去15年來的所有銀行支出及收入記錄、舉辦過所有活動的日子時間和地點等。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表示,不可能逐一回應警方提問,有些資料年代久遠,根本不可能找到。

陳皓桓在電台節目質疑警方有心刁難民陣,認為無論他們是否逐一回應,都會被當成「犯法」。他批評警方做法損害香港人結社自由,強調民陣工作一向和平合法。

對於警方要求民陣交出15年來的銀行支出和收入、不就社團註冊的原因、15年來舉行活動時地日子、參與聯合國事務的原因等。陳皓桓說,他15年前只是一名小學生,即使正常交稅也只須保留7至8年資料,質疑如何能尋回15年的所有資料。

他說,民陣在過去多年來跟警方合作,從未被要求註冊,也沒有說民陣有問題,質疑為何突然改變態度。

被問會否擔心民陣被取締,陳皓桓稱,要由政權回答,他強調,民陣是一直堅持合法、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現有民主派平台,如果這樣都要被取締,反問如何對外說明香港仍有結社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