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今年3月參與英國網上論壇時,提及《港區國安法》中由特首指定法官的安排有爭議及奇怪。他昨日改稱,當時只是引述社會上關注,並非個人看法。

馬道立昨日出席網上研討會,並談及《港區國安法》賦權國安公署在特殊情況下介入案件對法治的影響。他指,《港區國安法》要求重視及關注《基本法》,並指需具體參考人權及自由部分,而並非聚焦於一或兩項條文以估計最壞情況,包括猜度會否閉門進行審訊等,並重申在香港幾乎所有案件亦是公開。

被問到他早前曾形容《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安排為「奇怪」條文時,他則解釋指,當時只是引述社會上關注,而並非個人看法。

今年3月,馬道立參與英國網上論壇時表示,在司法獨立下,應該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審理案件的法官,而非其他有政治背景的人士來處理。馬道立形容有關條文奇怪,不過他亦補充指有保護措施,例如特首需要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以及在現任法官中安排指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