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案】鄒幸彤對判刑感失望 批阻嚇公眾作出政治表達
05月06日
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後,共26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分別遭票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四人今早於區域法院判刑,黃之鋒最終被判囚10個月,岑敖暉被判囚6個月,袁嘉蔚被判囚4個月,梁凱晴被判囚4個月。
鄒幸彤認為,判刑等同扼殺公眾作出政治表達,泯滅暴力集會及和平集會的界線,並不符合國際人權法準則及《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
被問到若警方今年依然反對六四集會申請,支聯會會如何應對,鄒幸彤表示,支聯會將堅持當日有悼念活動。她說,政府「紅線」不斷飄移,支聯會只能堅持做應該要做的事情,又指維園現時對公眾開放,相信無人可阻止任何人手持蠟燭進入維園,惟市民可就是次判刑自行衡量法律風險,選擇可行方式悼念六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