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迫他人刪手機相妨礙司法公正 林卓廷等人不認罪明年11月審
05月06日
控方屆時將傳召16名證人,其中有各3名市民及警員證人,並會有合共2小時的閉路電視、警方錄影片段及新聞片段呈堂。
4名被告依次為43歲區議員林卓廷和38歲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28歲廚師曾焌熙及39歲社工鍾凱研。林卓廷、許智峯及曾焌熙被控於前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煽惑事主X删除手機數碼內容;許智峯及鍾凱研被控於同日同地,為了使他或其他人不誠實獲益而使用事主X的一部紅米Note 6,和非法損毀手機內一段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片段;曾焌熙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許智峯早前宣布退出民主黨,逃之海外。
記者:劉安琪
建立時間16:04
更新時間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