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周年遊行】伍健偉2人認受禁群組聚集罰款1萬 其餘5人各罰$5000
05月07日
被告依次為伍健偉、侯文健、林進、陳樹暉、梁德明、區國權及黃卓賢,同為天水連線成員。伍及林被控於2020年7月19日,在元朗西鐵站地下G出口外,組織受禁群組聚集。其他人則被控於同日同地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案情指,天水連線去年申請於同年7月19日舉辦「721事件一周年」遊行,不獲警方批准。 當日,警方自8點起於元朗進行高姿態巡邏。下午2時許,被告伍健偉、林進及區國權在西鐵站G出口外停留並說話,附近有大批記者及市民聚集,警方隨後發出4人限聚令警告。伍、林、陳及區四人聚集在一起叫口號,遭警方以橙帶圍起以與其他人分隔。伍、林在橙帶內以揚聲器呼籲群眾聚集,陳隨即進入警方封鎖線,林進宣布將舉行記者會。由於眾被告在多次警告後有仍沒有離去,終被票控。
伍健偉、林進在聽取承認事實後,表明雖然承認控罪,但對於當日經過有補充。林稱作為遊行的組織者,在遊行遭警方拒絕後,有責任召開記者會宣布,目的是想解散而非組織遊行。惟裁決官質疑當日已有警員在場阻止聚集,期間更有被告圍圈及叫口號,林回應指不離開是想與記者說清楚事件,並強調自己選擇認罪。裁判官隨即稱其說法與承認事實相違背,謂:「你可以選擇認罪,但法庭都可以唔接受。」
伍的說法與林一樣,並指當日警方雖有呼籲群眾離開,但沒有解釋集會已取消。且在未成功聚集記者之前,他們已遭警方橙帶包圍。裁判官直指其「說法比較牽強」,重點是「睇緊一個合理既辯解叫啲人聚集」。伍進一步解釋指,他們當初只是期望向記者解釋,沒意圖向公眾交代。另在遭橙帶包圍後,警方沒有要求他們離開或票控他們,只是要求其暫時留在原地,他們逐以揚聲器要求與警員及記者溝通。伍強調他當日的確有呼籲記者聚集,所以選擇認罪,但沒有意圖聚集市民。裁判官指與說法與承認事實「有出入」,自言責任釐清事實真相,稱:「唔好當我係橡皮圖章啦,好唔好?」然後下令押後案件,並要求控方提取相關片供其參考。
在觀看過相關片段後,裁判官判伍及林罰款1萬港元。至於其餘5人,除了區國權在2008年有一宗與本案不相關的非法集結罪案底外,其餘人均沒案底,五人分別罰款5000港元。由於伍現正因民主派初選案遭還押,裁決官批准其在1個月內繳交罰款,其他人則須在1星期內繳交。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