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醫學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總監何維倫表示,從倫理角度而言,強迫人們接種疫苗是沒有道理,並指建立公眾信任非常重要。

何維倫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世衛提出6項道德原則和考慮因素,指導何時強制實施新冠疫苗接種的決策,並指應考慮必要性和相稱性原則。只有在達到重要的公共衛生目標所必需的情況下,才應實施強制性疫苗接種,又指任何強制措施也應與公共衛生目標成比例。

他又指,從倫理角度而言,強迫人們接種疫苗是沒有道理。政府應盡可能說服所有符合條件的人進行疫苗接種。若說服無效,並且疫苗接種率低導致無法實現公共衛生目標,才能考慮強制疫苗接種以達到需要公共衛生的目標,但指政府應明確說明原因,以回應人們的合理擔憂。他續指,對個人自由的限制不應過多,因此應經常重新評估疫苗接種的政策,以確保為實現公共衛生目標仍然必要且相稱。

他指,建立公眾信任非常重要,並指決策者需仔細考慮強制接種疫苗對公眾信心和公眾信任的影響。 若政策威脅到公眾信任,則可能會影響疫苗的使用以及對其他重要公共衛生措施的依從性。他亦指, 決策過程中的透明度和問責制很重要,應尊重人權義務,使弱勢群體不會受到不公平的歧視。他亦指,香港新加坡的旅行氣泡只涉及兩個城市,而兩地均有足夠的疫苗,並指旅行氣泡旨在推動休閒旅行,因此應該無人被迫接種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