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荃灣工廈搗非法賭檔 拘7人包括男負責人
05月08日
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39歲姓黃的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另外,6名年齡介乎27至41歲的男子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他們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警方檢獲4部射擊遊戲機、10張遊戲卡及約1,100港元賭款。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此外,《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減少社交接觸,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