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投訴機制擬變兩層制 律師會:終院法官作最終決定符司法獨立
05月08日
律師會又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2021年1月的法律年度開啓典禮中提到,在不可削弱司法獨立這個關鍵的大前提下,投訴處理機制仍有提高透明度和問責性的空間。
在香港,司法獨立在《基本法》受到憲制保障。例如,第2條確保香港有權依照《基本法》的規定,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19條規定,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第85條規定,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庭的所有判決,最終都可由包括本地及國際享負盛名的法官所組成的終審法院作最終裁決。
律師會強調,作為法院人員,該會的責任是保持警覺,以確保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不受損害或被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