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政府購入東京奧運轉播權,將交予本地電視台播放,確保市民可以免費收看奧運實事。

林鄭月娥表示,今次係特殊安排,條款列明可轉交不超過五個電視廣播機構,保密條款不可披露購買費用,但她形容費用合理,較過往兩屆商用電視台費用低。她稱,若奧運取消,全數費用將獲發還。

她稱,已聯絡五間廣播機構,包括TVB、VIUTV、香港開電視、香港有線電視以及NowTV,須各自承擔有關製作節目費用,並同意符合體育廣播要求,包括必須播放港隊項目、廣播時數等,收費電視均需於網上提供相關節目,包括精華片段。

林鄭月娥指,港台未有能力轉播奧運賽事,因需製作節目,涉及大量設備及製作費用,需額外聘請團隊,形容費用可觀,故會確保相關電視台有人手處理,而港台則可以轉播其他電視台製作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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