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區議員辭職有個人理由 徐英偉:法例不容許政府委任 05月11日 列印 徐英偉強調,每名區議員辭職都有其個人理由。 資料圖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向立法會作出預告,將在明日立法會大會上恢復二讀涉及區議員宣誓的條例草案,意味條例最快可即日通過。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出席行會前回應有關區議員辭職潮,指現行法例不容許政府委任區議員。被追問區議會近日出現「辭職潮」,徐英偉表示,每名區議員辭職都有其個人理由,現行法例下,不容許政府委任區議員。翻查資料,自去年《港區國安法》通過後至今,逾20名民主派區議員先後因不同理由離任,當中有17人主動請辭。過去兩日內,再有5名區議員辭職,包括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西貢區議會主席鍾錦麟和東區區議員徐子見,3人都因涉及民主派初選案被羈柙多時。大埔區議員連桷璋和胡耀昌亦於前晚交代辭職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