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1日)落案起訴一名公共屋邨前保安主任及其女兒,控告2人偽稱女兒在該屋邨任職保安員,串謀詐騙一間物業管理公司向她支付薪金共約3萬7千元。兩人獲准保釋,將於星期四(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楊木蘭,52歲,創毅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創毅物業)前保安主任;及其女兒高慧玲,22歲,創毅物業前保安員;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控罪指楊木蘭及高慧玲涉嫌於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一同串謀欺詐創毅物業,不誠實地向該公司偽稱高慧玲按其僱傭合約條款出任該公司保安員;以及致使創毅物業向高慧玲支付薪金。
  
廉署調查顯示,高慧玲於上述期間獲支付薪金共約3萬7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