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老闆控違《著作權法》 吳青峰撰4千字長文誓保蘇打綠歌曲 05月12日 列印 青峰表示自己於情於理都沒有虧欠任何人。 青峰寫了近4000字長文講述被前老闆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的來龍去脈。 Previous Next 吳青峰被前老闆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昨日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長達4小時,青峰在同日深夜於社交網發出近4,000字長文,首次為此事發聲,詳述事件的來龍去脈,又難掩心痛表示對林暐哲徹底死心,直言視林暐哲為父親、恩師,想不到對方會如此對待他,讓他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更為正在懷孕的隊友馨儀也被林暐哲提告而感到十分心痛。青峰表示在2018年的時候,大家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確認詞曲合作終止,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