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前年9月發起「港島行街」遊行,期間20歲男學生用膨脹劑損毀港鐵灣仔站的鐵閘,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刑事毁壞罪成。裁判官劉綺雲指證據片段顯示鐵閘上在被告被捕前沒有白色泡沫,排除辯方指該些泡沫由其他人造成的說法,故裁定鐵閘上的所有泡沫都由被告造成,惟考慮到被告案發時年紀較輕,遂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求情及判刑,以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被告則還押候判。

劉官判決時指,制服被告的兩名警員當日雖未有看見白色泡沫由被告手持的氣罐噴出,但目擊他手持連著透明膠喉的黃色氣罐,與證據片段中被告手下方的吻合;加上被告的衣物有白色物體,其化學物質與色澤,鑑證後均與鐵閘上的膨漲膠脗合,因此推論鐵閘上的白色泡沫由被告噴出。

劉官指審視證據後,認為被告被捕時掙扎而跌下右手上的氣罐,而警員拘捕被告的位置遠離鐵閘,因此可以完全排除辯方所指被告掙扎期間沾了膨脹膠的說法,又指被告行為蓄意導致鐵閘的開關困難,令港鐵需要付費清理,符合法律上對損壞的定義,裁遂裁定他罪名成立。

辯方保留求情陳詞,特別提到被告被捕時遭警員從後箍頸而感到不適,其後被送醫院檢查,意外發現被告的心臟位置不正,形容該先天性遺傳疾病對被告及其家人來說乃雙重打擊。

案發時18歲的被告陳銘彥涉嫌於2019年9月15日在港鐵灣仔站A1出口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港鐵的鐵閘,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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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