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所有在港工作的外傭須於5月15日至5月30日期間接受第二次新冠肺炎核酸檢測。
  
是次強制檢測期共有16天,當中包括三個周末,方便外傭安排時間接受檢測。政府會和承辦商合作,提升社區檢測中心及流動採樣站的檢測量,特別是周六、日的檢測量。截至5月12日下午3時,5月15日至5月30日期間可供預約檢測的名額有超過60萬個。

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後滿14天的外傭可獲豁免接受檢測,即在5月16日或之前已經在本港接種了第二劑新冠疫苗的外傭,可獲豁免接受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