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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公布主動調查報告,指機電工程署在巡查及監管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的檢驗工作不力,並提出改善建議。

報告指出,機電署未有針對性監察機器日常保養質素,就老舊升降機及自動梯的實地巡查不足,署方在推出優化舊式升降機及自動梯指引後,成效並不顯著。申訴專員趙慧賢指,本港在2017年及2018年,先後出現3宗與升降機或自動梯有關的嚴重意外,涉及機器機齡由14年王27年不等,顯示相關保養存在不足,或造成安全問題。

報告又指出,機電署過往未有積極抽查定期檢驗後的照片,同時對部分涉嫌違紀個案,未有完善跟進。而對於有工程人員「超額」保養,即一日內處理超過6部升降機或自動梯保養工作的監管不足,報告就指容許「先超額、後報告」的監管方式過於被動;另外,在巡查前先聯絡承辦商的做法,亦削弱巡查阻嚇力。

報告建議,機電署應加強突擊巡查,改善目前的「實地巡查檢查清單」,就巡查流程制定清晰指引,同時提升抽查檢驗報告的比例,以及進一步推廣優化機件計畫。報告又建議,就「超額」保養情況,署方應先要求承辦商提交工作日程及「超額」原因,針對超額報告較多的承辦商加強規管及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