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財委會建議,在勞工處開設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為期3年。除了負責推行及監督改善法定產假的新措施外,亦需確保職工會遵守包括《港區國安法》等。

根據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開設1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為期3年,月薪為15萬至16萬元。新職位負責領導勞工處1個新設的專責科別,推行和監督改善法定產假的新措施。擬設的首席勞工事務主任職位的主要工作包括,領導新設的發還產假薪酬科,有效實施新產假制度及發還計劃、監督發還款項機制,並協助擬定和執行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下向僱主發放政府資助的運作安排。

當局亦指,已登記的職工會數目由2019年年底的917個上升至去年年底的1410個。出任擬設職位的人員將協助勞工處助理處長(發展)擬定和執行相應的執法策略及措施。擬設職位亦會加強向勞工處助理處長(發展)提供策略及政策支援,包括加強對職工會的規管,確保職工會遵守《職工會條例》。有關工作主要包括擬定和執行針對性的執法策略,確保職工會遵守《職工會條例》及相關法例,包括《港區國安法》、督導有關投訴職工會的調查及跟進工作、檢討《職工會條例》的相關條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