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今日早上在區內進行打擊停牌期間駕駛行動,於區內截查懷疑停牌期間駕駛車輛。

警員在行動中截停一名31歲本地男司機。經調查後,相信該名男司機去年12月因「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案件被法庭判處停牌12個月。該名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並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6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乃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