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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警區聯同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人員昨日在區內進行聯合執法行動。

行動中,警員於至善街、康城路及運隆路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7至70歲,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等罪行。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6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行動中,人員共扣留三部電動滑板車和一部電動單車。

此外,將軍澳警區透過情報分析,針對區內單車交通意外黑點主動執法,避免違法人士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行動中,警員於唐明街、唐俊街、唐德街及寶邑路等地方向違例騎踏單車人士一共發出20張告票。

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單車徑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須遵守相關法例。將軍澳警區亦會繼續在區內進行類似的突擊行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