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升降機起火受傷女嬰脫離危險 其父:未有人出面賠償正發起眾籌
05月14日
北京市王玉梅律師事務所譚思聰律師分析表示,該事件中電動車車主負主要責任,如涉及電動車質量問題可追責電動車銷售者及廠家。如物業公司存在管理疏忽,也需承擔責任。
受傷女嬰父親表示,其女兒雖已脫離危險期,但全身燒傷嚴重,目前需要呼吸機輔助呼吸,仍在醫院深切治療部(ICU)接受治療。他又指燒傷的治療費用高昂,他通過某網絡眾籌平台籌款,目前已籌得120餘萬元(人民幣)。他表示,未來相關賠償落實後,會將這筆錢還給捐款網民。
據報,5月10日晚,張先生的岳母抱著他的女兒,乘電梯下樓散步。到7樓時,一名年輕人推著電瓶車進入電梯。閉路電視顯示,門關閉後不到一秒,電瓶車冒出濃煙,隨即起火。
出事後,張先生趕到樓下,見岳母衣服被燒爛,坐在路邊,懷裏還抱著孩子。「孩子頭部、手腳處都有燒傷,人也沒有動靜了,醫護趕到現場將其岳母、女兒送到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由於傷情較為嚴重,醫院馬上下達了病危通知書,兩人立即被轉送到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女嬰全身燒傷面積達45%,頭部尤其嚴重,而岳母全身燒傷面積達75%,病危通知單上載明「三度燒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