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外傭明起至本月30日需再強檢 勞工處籲僱主讓外傭平日檢測
05月14日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經風險評估及考慮到外傭的工作有需要照顧長者及兒童,食物及衞生局認為因應早前的N501Y變種病毒株群組要求外傭接受第二次強制檢測,是較為保險的做法。一如上一輪強制檢測,已接種兩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滿14天的外傭可獲豁免接受檢測。
發言人續指,汲取早前的強制檢測經驗,是次強制檢測期共16天,當中包括3個周末,方便外傭安排時間接受檢測。政府會和承辦商合作,提升社區檢測中心及流動採樣站的檢測量,特別是周六、日的檢測量。勞工處又指,已透過主要僱主團體,呼籲僱主盡量安排讓外傭於平日在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並先行預約,避免外傭集中於周六、日聚集排隊接受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已在5月12日發出強制檢測公告,並公布各社區檢測中心及流動採樣站服務的詳情。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政府提醒外傭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以便在執法人員要求提供有關該外傭已進行指明檢測的資料時,提供相關電話短訊供其查核。至於獲得豁免的外傭,可下載電子疫苗紀錄或將疫苗紀錄的列印文本存在手提電話中,又或攜帶疫苗紀錄的列印文本或副本,以便向執法人員證明豁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