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建議就投訴法官機制引入兩級制處理,並增設諮詢委員會加入社會人士參與。昨日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表示,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委任法官和無政治背境的社會人士加入諮詢委員會,參與審視投訴。如投訴屬實,會由司法機構內部按現有機制作紀律跟進。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都支持建議,但有建制派不滿新機制只是「花瓶」,無實際作用。

司法機構建議在今年第三季引入兩層架構,由高等法院法官組成專責法官小組,調查性質嚴重、複雜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個案。小組的調查報告將提交予機制第二層的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法官及社會人士,主席有最終決定。

建制派議員關注諮詢委員會成員組成及由誰委任。梁悅賢表示,諮詢委員會內的社會人士成員,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將會委任無任何政治背景、在其專業及公職範疇是獨立及有公信力的人士。由於委員會需要熟悉法律程序的人士,故整體成員以法官佔多,但社會人士比額亦不會少。

夏博義指建議「理性及克制」

梁悅賢表示,新機制主要針對性質嚴重、具廣泛關注的投訴,這些個案很多時已被公開傳媒界定,一定不會被遺漏。而司法機構有專責秘書處接收投訴法官個案,初步評估需否處理投訴,其後經由高等法院法官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判斷,如屬嚴重個案,交至諮詢委員會審視,再交終審法官首席法官作出決定。

何君堯關注投訴跟進後有否設懲處。梁悅賢指如投訴屬實,會交回司法機構內部按現有機制作紀律跟進。謝偉俊批評該機制透明度不足,指司法部門在「頭門」和「尾門」守得緊,形容是「花瓶」沒有實際作用。他又稱對於其他議員感到失望,「成件事只係敷衍你哋,如果咁快收貨真係好失敗。」

出席會議的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指建議「理性及克制」,認為只要對參與諮詢委員會的社會人士有初步審核,沒有嚴重刑事紀錄等,公會非常支持新建議。律師會副會長黎雅明和喬栢仁亦支持加入社會人士,喬栢仁贊成法官應佔較多比例。另一名副會長陳澤銘指設諮詢委員會無影響司法獨立,律師會支持建議。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