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N無津貼」本月31日截止申請
05月16日
受惠住戶須以月租或更長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樓宇、工業大廈、商業大廈或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社會房屋;或租住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單身人士宿舍計劃」宿位或由非政府機構提供予更生人士的宿舍的宿位;或居住於臨時房屋、船艇或是無家者;以及每月入息須不超過指定限額,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沒有在香港擁有任何物業。
秘書處已向曾受惠於去年7月2日至11月30日期間推行的首輪項目的合資格住戶,發出確認符合受惠資格通知信。如舊申請住戶仍然符合2021年項目的受惠資格,只須於本月31日或之前填妥夾附於通知信的回條及附錄,交回曾協助有關住戶處理2020年項目的申請的服務單位或秘書處以確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