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1集結案】何俊仁楊森等6人保釋被撤銷 須還押候判
05月18日
胡官最後應控方要求,撤銷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和蔡耀昌保釋,須還押候判。胡官宣判後旁聽人士隨即情緒激動,何俊仁等6名被告馬上交出手提電話等私人物品予其親屬,逐一步入犯人欄。
10名被告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和蔡耀昌甫開庭一同承認於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另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8名被告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存檔法庭處理。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0:58
更新時間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