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培訓醫生需符4條件 陳肇始:須於公營機構工作至少5年
05月18日
申請人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獲得非本地醫學院頒授的醫學資格,所在國家或地區已經註冊成為醫生或專科醫生;申請人要在香港公營機構包括醫院管理局、衞生署、兩大學醫學院,以特別註冊形式擔任全職醫生,取得專科醫生資格,工作至少5年;而且5年或以上擔任醫生期間的服務是滿意及稱職。其後就可取得正式註冊。
政府會新增一個法定的特別註冊委員會,以制定認可的醫學資格名單,委員會成員包括政府、醫管局、醫委會、醫專等代表,但沒有涵蓋病人組織、前線醫生及消費者代表。當局指,委員會成員的組合秉持專業標準,同時確保客觀公正,在審批時會考慮有關醫學課程的教學語言、內容、國際排名,及其他合適因素,估計合資格的非本地醫學院數目不會超過100個。
陳肇始解釋,香港每1000名人口有兩個醫生,人均醫生落後新加坡、瑞典等主要先進經濟體.醫管局與衞生署去年共欠缺超過700名專科或準專科醫生而預計到2040年,全港將欠缺近2,000名醫生人手。而且預期醫生短缺會惡化。公營系統服務輪候時間長,醫生短缺影響公營服務,專科新症至少要等31星期,最久的內科要排133周。
陳肇始又指,明白醫生學額不足,每年只有530個名額,單靠本地培訓不足以應付本地需要。積極增加學生面對一定限制,包括訓練需時、培訓容量有局限。政府打算下一個撥款期進一步增加醫科生學額。
她又指,現今非本地培訓醫生人數佔比大減,比例遠遠比過往為低。
對於讓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無須通過執業資格試,陳肇始說,新加坡及澳洲等海外國家都不會以單一考試形式評核醫生資格或「考到試就代表達到一定水平」,認為是要多管齊下,任何教育制度下,都會以不同方式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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