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公布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引入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的港人醫生回流香港特別註冊,公營機構工作至少5年後可私人執業。

合資格人士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他們須在認可的非本地醫學院畢業,並已在當地獲取醫生或專科醫生資格 ;申請人要先獲得公營醫療機構,包括醫管局、衞生署、港大或中大錄取,並在取得專科資格後,於有關公營醫療機構工作5年,其後每年接受評估,就可取得正式註冊。

陳肇始表示,面對公營醫療系統的結構性問題,政府已採取並會繼續推展軟硬件加強公共醫療服務。

陳肇始提出,加強挽留醫管局醫生,例如推行退休後重聘計劃、聘用兼職醫生、提供更多晉升和培訓機會等;促進公私營協作計劃;通過兩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提升硬件設施;以及推動基層醫療。

至於本地培訓醫生的就業前景,陳肇始強調醫管局會提供足夠職位聘請所有合資格的本地醫科畢業生,並為他們提供足夠的專科培訓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