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2歲女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5,000元。
   
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於去年5月7日在警方突擊巡查時,她被發現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脫下其手環。她被控違反《規例》第8(4)及8(5)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