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例,引入合資格的海外培訓醫生在香港公營機構特別註冊,工作5年後正式可執業。

醫委會病人組織代表、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表示,若病人組織代表可以醫委會代表身份,加入新成立的「特別註冊委員會」,參與制訂認可醫學院名單,將能增加委員會透明度。但他關注大比例成員都是業內代表,病人組織代表只會淪為「花瓶」。

對於政府建議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林志釉認為在海外讀醫的港人大多會選擇具一定醫療水平的醫學院,質疑他們未必願意放棄當地工作或就業前景。而部分海外人士,即使擁有相關成績及工作經驗都未能來港,可能未必能讓計劃達到目標,亦令方案的吸引力不高。

他又認為,明白香港公共醫療系統,公營醫院人手緊拙的情況,政府提出的修訂方向,仍未能針對公立醫院人手最短缺的地方,強調8成透過有限度註冊來港工作的醫生,都會選擇在港大或中大醫學院做研究。但到衞生署或醫管局的申請就非常少,是「遠水不能救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