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截至5月17日,當局就新冠疫苗嚴重異常事件設立的保障基金,正在處理16宗申請及198宗查詢。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徐德義表示,由於申請正在處理中,未能提供更多有關資料。

徐德義被問到,申請人須在接種最後一劑疫苗起計2年內,向基金提出申請期限會否太短,他表示相對其他有類似安排的國家,2年申請期限已屬於長。他亦並指出審批申請的準則要經由醫生臨床診斷和專家委員會評估,處理申領安排需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做法不會影響醫療評估。

另外,醫管局總行政經理何婉霞承認,接種疫苗後出現敏感的轉介個案有上升的趨勢,醫管局正逐步增加診症節數,包括考慮在有需要時於周六加開診症節數,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諮詢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