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房局建議設新例規管 測試及使用自動車須有運作牌照
05月21日
運房局副局長蘇偉文在一個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截至上月底,運輸署已向6個機構就11輛自動駕駛車輛發出「車輛行駛許可證」。他表示,無人駕駛車輛屬自動系統控制,法例下原本的司機責任未必適用,而相關科技日新月異,認為要構思新框架,以方便業界廣泛測試及應用。
會上有議員關注,當局有否提出鼓勵使用自動駕駛車輛的措施。蘇偉文回應,當局在推動智慧出行中,有涵蓋自動駕駛一環。他又引述專家估計,到2030年前後,相關科技才達到完全無人駕駛階段,但未必能廣泛使用,因此希望提供框架作測試。